加入 Beam Suntory 威士忌愛好會 LINE官方帳號,並完成會員綁定者,即可參與以下活動
1
購買歐肯指定酒款
即獲得LINE POINTS 50點起
2
3點會員點數
參加LINE大富翁骰子遊戲抽獎
1
登錄歐肯贈LINE POINTS
6/18 12:00 ~ 8/15 23:59
2
會員點數兌換抽獎券 第一波 6/18 12:00 ~ 7/17 23:59 第二波 7/18 12:00 ~ 8/15 23:59
活動資格與辦法
凡購買歐肯指定系列酒款 ,掃描瓶身 QR code 登錄會員,即贈 LINE POINTS! 1. 購買歐肯 14 年,每登錄 1 瓶贈送 LINE POINTS 100 點,登錄兌換上限 6 瓶,最高領 LINE POINTS 600 點! 2. 購買歐肯系列指定酒款,每登錄 1 瓶贈送 LINE POINTS 50 點,登錄兌換上限 6 瓶,最高領 LINE POINTS 300 點! 活動指定歐肯酒款包含:
  • 歐肯12年單一麥芽蘇格蘭威士忌
  • 歐肯18年單一麥芽蘇格蘭威士忌
  • 歐肯21年單一麥芽蘇格蘭威士忌
  • 歐肯24年單一麥芽蘇格蘭威士忌
  • 歐肯三桶單一麥芽蘇格蘭威士忌
  • 歐肯美國桶單一麥芽蘇格蘭威士忌
Step 1
購買歐肯
指定系列品項
Step 2
撕開瓶身貼紙
掃描 QRcode
Step 3
註冊綁定成為
威士忌愛好會會員
Step 4
登錄後48小時內
發送 LINE POINTS
活動資格與辦法
  • 威士忌愛好會會員可憑 3 點會員點數,兌換 1 張抽獎券,每張抽獎券可參加1次 LINE 大富翁骰子遊戲抽獎。
  • 抽獎分兩波進行,每波最多可兌換 3 張抽獎券,兩波最多共 6 次抽獎機會!
Step 1
威士忌愛好會會員,於 LINE
OA 會員中心,查看累積點數
Step 2
前往點數兌換區
點數兌換抽獎券
Step 3
兌換後於LINE OA收到
遊戲抽獎券
Step 4
參加完成遊戲當下
即可知道抽獎結果
抽獎券使用提醒
  • 各波抽獎券請於使用活動波段內使用,不得跨波段使用。
  • 抽獎券一經兌換,請務必於該波期間內完成遊戲。
  • 若逾期未使用、遺失或未完成遊戲,恕不補發亦不退還點數。
獎項一覽
首獎 FLY OUT~ 兄弟一起飛 雄獅旅遊 海外雙人機加酒旅遊券 (市值 $79,999 元)
獎項二 OG Flow~
風格開播
Apple AirPods Max 不指定色,依實際出貨為主
(市值 $17,990元)
獎項三 Fresh Game
一胡到底 歐G不囉嗦
AMODAS 3A 隨行自動麻將機 (市值 $14,800 元)
獎項四 chilling like OGS
期待的心兒蹦蹦跳
Apple Watch Series 10 鋁金屬/曜石黑色/42 公釐/GPS/運動型錶帶-黑色-M
(市值 $13,500 元)
獎項五 出門有人載
歐G免開啦
【享樂券】
Uber/Uber Eats
200元通用券
(市值 $200 元)
首獎 FLY OUT~ 兄弟一起飛 雄獅旅遊 海外雙人機加酒旅遊券 (市值 $79,999 元)
獎項二 兄弟進城
穿這件!
MJ FRESH GANG
- MJF RUNTPE TEE
白色 - L號
(市值 $1,200 元)
獎項三 兄弟嗨嗨人生
經典嘻哈囝聖品
FENDER Indio 2
藍牙喇叭 INDIO 2
復古黑
(市值 $11,300 元)
獎項四 兄弟進城
最潮裝備
Gentle Monster
New Her 01
(市值 $9,000 元)
獎項五 出門有人載
歐G免開啦
【享樂券】
Uber/Uber Eats
200元通用券
(市值 $200 元)
注意事項
  • 以下注意事項適用於以上活動,所有參加者應接受並願意遵守以下條款及約定:
  • 1. 本活動之參加者,除應符合下述條件外,並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即賓三得利台灣(股)公司)及為執行本活動之協辦單位為物流、行銷、企劃、分析及寄送促銷訊息等相關用途。如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賓三得利台灣(股)公司及為執行本活動之協辦單位為前述使用,將無法登錄抽獎頁面及參與活動,請特別注意。
  • 2. 本活動僅限加入「威士忌愛好會」LINE官方帳號且綁定會員者,並設籍於中華民國台灣(含台澎金馬及離島地區)之年滿18歲以上本國居民。中獎後經查明購買當時非為設籍中華民國台灣(含台澎金馬及離島地區)之本國居民或未滿18歲,或無加入LINE官方帳號並綁定會員者,視為棄權。
  • 3. 本活動分為【主活動|會員登錄歐肯贈好禮】與【加碼活動|會員點數兌換抽獎券,最大獎雙人機加酒】:
    - LINE POINTS 贈點活動為非抽獎性質,登錄後於48小時將自動派發點數。獎項領取上限為每人可登錄6份50點 LINE POINTS、6份100點 LINE POINTS,依系統成功登錄時間排序為準,達上限份數後不發送贈點。
    - 抽獎活動採系統隨機抽出,需以會員點數兌換抽獎券後方得參與。每波最多兌換 3 張,兌換後僅限當波段使用,逾期未使用恕不退點或補發。
  • 4. 抽獎券兌換後可參與 LINE 大富翁骰子遊戲,完成後即時揭曉中獎結果。若未於活動期間內完成遊戲,視為放棄該次抽獎機會。請留意兩波段抽獎券無法跨波段使用。若逾期未使用、遺失或未完成遊戲,恕不補發亦不退點數。
  • 5. 同一LINE帳號可重複中獎不同獎項,惟「雙人海外機加酒旅遊券」每人限得一次,該「雙人海外機加酒旅遊券」獎項內容為雄獅旅遊之旅遊金兌換憑證,中獎者後續需按指示主動與旅行社聯繫,選擇適用之旅遊方案,以面額新臺幣79,999元做折抵(其所開立機票之行程即使用期間,按旅行社之規定為準)。若方案費用低於新臺幣79,999元,差額不予退還或兌換現金。除旅遊金兌換憑證外,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費用或開支(包括但不限於護照/簽證代辦費用、兩地機場稅、燃料附加費、兵險費用、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等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旅行社或航空公司所要求之各項費用等),所有相關開支或費用及旅遊風險由中獎者自行承擔。本憑證於抵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
  • 6. 「雙人海外機加酒旅遊券」獎項內容為雄獅旅遊之旅遊金兌換憑證,憑證使用說明與注意事項:
    a. 請於本憑證有效期間內,持本憑證正本(影本無效) 至台灣雄獅旅遊可抵換價值新台幣 $79,999元之國內外旅遊商品(包含國內外團體行程、自由行行程、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票券等,詳細內容及費用請參閱雄獅旅遊官網。
    b. 本憑證不可抵用:LCC廉價航空機票、護照/簽證代辦費用、小費、兩地機場稅、燃料附加費及兵險費用、北高接駁費及其他個人費用。
    c. 如抵用商品售價高於券面價值,應自行補足差額;若抵用商品售價低於券面價值,恕不退還差價。
    d. 本憑證有效期間:即日起至西元2027年12月31日止。逾期視同放棄兌獎權益,不得向主辦單位或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請求展延或補償等任何權利。
    e. 旅遊商品兌獎作業辦理完成後即視為完成訂購程序,如有任何取消或變更時,須依雄獅旅遊各旅遊商品使用規則支付取消費用、手續費及其相關費用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遊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且本憑證失其效力,無法退還亦無法折換現金。
    f. 本憑證專屬「歐肯本色x大人玩味」活動使用,為活動獎項,限乙次全額使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恕無法找零及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無法退換。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差額補足部分不在此限。
    g. 本憑證僅限於雄獅旅遊主題旅遊六部辦理兌獎,不得透過其他旅行同業抵用,亦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併用,亦不得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團(票) ,並嚴禁於網路或任何形式公開轉售圖利。
    h. 本憑證採不記名方式,得獎人領獎後應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被竊或喪失本憑證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向活動主辦單位與雄獅旅遊請求任何權利。
    i. 本憑證未有雄獅旅行社(股)公司印章與鋼印者無效,並不得任意塗改、加工、印刷複製等,違者依法提訴究辦。
    j. 本憑證兌獎說明未盡事宜,悉依旅遊商品之銷售約定及使用規則為主。
  • 7. 參加者成功兌換LINE POINTS贈點或兌換抽獎機會後,不得要求更換、轉讓或折抵現金。
  • 8. 本活動之獎項,中獎者不得要求變更獎項、兌換現金,轉讓他人或出售,獎項亦不得要求主辦單位為獎項開立發票。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原因致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並將於官方網站公告。
  • 9. 若於活動期間內活動獎項提早被兌換完畢,即視為活動結束,主辦單位將於官方網站公告活動提前結束,並有權不額外增加活動獎項的數量。
  • 10. 得獎與贈點結果將透過 LINE 官方帳號即時通知,且其中 LINE POINTS 電子票券將於 48小時內以 LINE 官方帳號發送票券連結給中獎者,若因封鎖、靜音、刪除訊息等個人行為導致未收到通知,視同放棄資格,恕不補發,由中獎者自行負責。
  • 11. 中獎者需於中獎通知的回覆期限內,填寫正確完整會員資料,並回覆線上「中獎回函」表單,如因資料錯誤、無法聯繫或未完成任何指示事項導致無法完成寄送或領取獎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且不另行通知或候補。
  • 12. 參加本活動即同意並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絡或通知,視同自願放棄得獎資格。
  • 13. 本次活動所有獎項,皆為賓三得利台灣(股)公司向品牌原廠正式採購,如有任何產品問題,請洽詢品牌原廠處理。
  • 14. 若參加者涉及不法行為、不正當得利或以一人多機/多帳號等方式重複參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回收點數與獎項,並保留追訴法律責任之權利。
  • 15. 本活動僅限年滿 18 歲之會員參加,未滿 18 歲不得參與或領取獎項。參加或領獎時需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中獎者如於購買時尚未年滿18歲,則因不符活動要求,視為資格不符。
  • 16. 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年度累計超過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應併入中獎人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人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主辦單位申報中獎扣繳憑單,否則視為中獎人放棄得獎資格。機會中獎獎品價值如超過2萬,依照稅務法令之規定,主辦單位需要先代扣10%中獎金額稅額,中獎人需於中獎通知書之指定日期繳付代扣稅額予主辦單位後方可領獎,否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 17. 活動獎項寄送僅限台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及離島地區,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寄送獎項之地址以中獎者所登錄之地址為準,並請詳細檢查個人基本資料是否正確 (真實姓名、電話、寄送住址),若無法聯繫到中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獎項。
  • 18.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選擇自動放棄或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之行為者,不另行於網站公告。該獎項不另釋出,由賓三得利台灣(股)公司保留。獎項一經主辦單位郵寄,如有遺失、損毀等情事發生,恕主辦單位不負補發之責。
  • 19. 參加者提供個人資料後,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於官方網站(https://www.whiskyloyaltyclub.com/html/home.aspx)之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保護免責聲明、會員辦法等規定),且授權主辦單位得公佈中獎名單及中獎者姓名於官方網站、平面或其他媒體;並同意主辦單位蒐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且限主辦單位執行本活動使用。主辦單位並有權再授權協助執行本活動之協辦單位或執行本活動之必要合作廠商為行銷、企劃或物流等相關用途使用。本活動之參加者務請詳細閱讀上述官網規定,並視為已了解與同意遵守主辦單位就本活動之相關辦法與注意事項。
  • 20. 為確保合理使用參加本活動者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嚴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並依該法第八條規定,於台灣地區舉辦行銷活動,而蒐集參加本活動者之姓名、電話、地址、e-mail 等資料進行各項行銷相關用途、寄送獎項予中獎者及主辦單位管理與服務之事宜。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參加本活動者就本人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請求刪除(註: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本活動參加者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本公司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參加本活動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參加本活動者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可能導致上述部分或全部之目的無法完成,進而影響參加本活動者依本活動得享有之各項權益及福利之相關權益有所影響。
  • 21. 本活動之所有獎項,皆以實物為準,網頁或DM上等圖片僅供參考。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將於官方網站公告,無須事前通知參加者,經公告後,參加者即應適用最新之活動辦法。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所有事宜有權做出最終解釋或裁決。
  • 22. 本活動若因任何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或非主辦單位可掌握之因素(包含但不限於電腦病毒、程式錯誤、駭客、電話、技術)等,而造成本活動未如預期之規劃執行,致侵害或影響其他參加者權益、活動公平與正當性等情事,主辦單位將保留取消、終止、或修改及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可取消任何影響他人得獎權益之中獎者的得獎資格。
  • 23. 本活動之參加者如有違反本「注意事項」,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利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項外,並追訴該參加者前揭行為致主辦單位全部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及一切法律責任。
  • 24. 主辦單位、廣告代理商、以及本活動承攬執行廠商之員工與眷屬不得參加本活動之抽獎活動。如有違反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利立即取消其參與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 25. 本活動由賓三得利台灣(股)公司主辦,若有未盡事宜,參加者同意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主辦單位將保留隨時更改、終止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之權利。活動相關個人資料僅供本次使用,並依法妥善處理。
個人資料保護免責聲明

感謝您參加 [Beam Suntory威士忌愛好會集點及延伸活動],以下為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暨同意事項,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公司前,請充分閱讀下列事項,如您參加本活動並提供個人資料,即視為您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以下之相關事項:


一、告知事項: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等相關規定,明列以下告知事項

1. 個人資料蒐集單位:賓三得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2. 蒐集之目的:於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業務經營、辦理行銷活動、消費者或客戶管理與服務、調查統計或研究分析、客服作業、品酒會、廣告行銷、品牌推廣、特別活動通知、理性飲酒推廣事項、抽獎活動、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等業務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例如辨識個人者中之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信箱、年齡等)、特徵類(如個人描述、身體描述、習慣)、生活品味、其他各類資訊(如未分類之資料)等直接或間接得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4. 個人資料利用對象: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本公司所屬集團及提供相關活動、服務或業務之第三人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包含本公司或相關企業委託提供委外服務之機構),以及依法令得要求本公司提供個人資料之對象,均可能蒐集、處理、利用及以國際傳輸之方式使用您的個人資訊。

5. 個人資料利用方式、期間及地區:為執行上述特定目的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特定目的存續期間及法令規定之期限內,以有利於達成前述特定目的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紙本、電子文件、電話、簡訊、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傳輸或資料庫),於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及法令許可之範圍內加以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

6.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您可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或全部(註: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本公司將可能酌收您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之必要成本費用),且您於行使前開權利時,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之相關要件。


二、當您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交由至本公司收執時,均視為您已知悉並同意本公司有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之效果,並同意本公司得將您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本公司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三、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您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辦理業務審核或活動所需之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您將喪失參與本公司辦理之各項活動之權益,敬請見諒。